吃绝户的男人找到了,声称“300多万都消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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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绝户的男人找到了,声称“300多万都消费掉了”

来源:兔斯基有话说 发布时间:2024-03-01 11:21

  导读:2月27日,卷走上海智残女子450万吃绝户的江西男子,一度冲上全国热搜总榜前五。全国网友纷纷为上海女子鸣不平,一部分网友谴责江西男子小胡,认为此举“人神共愤”。

  来自普陀区的傅女士今年33岁,天生有轻微的智力残疾,但幸运的是她的奶奶对她爱护有加,早早为她做好了打算。2015年,奶奶的老房子动迁获得了一套44平米价值350万的安置房和100多万的现金补偿,奶奶每个月还有5000多元的退休工资,祖孙俩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

  本来这些积蓄已经足够傅女士在奶奶百年以后,度过接下来的人生,然而一个男子的出现彻底夺走了这些。他不仅卷走了奶奶的450万积蓄,逃回到江西老家不知所踪,傅女士的奶奶也因此郁郁而终。这名男子就是傅女士的丈夫小胡,用傅女士表姐的原话就是:这个男人吃绝户!!

  2月28日,记者联系到了当事人小胡,在电话中,小胡表示“我觉得我应该得到惩罚”,“(这笔钱)我还到老、还到死”,“自始至终我没打算跟她离婚”。小胡一直在江西老家做水电工,和傅女士相识后,觉得两个人都是可怜人,“她无父无母,我父母离异,所以就结了婚、在一起了。”

  他自称拿钱是为了买房,但拿到几百万之后,却“稀里糊涂用掉了。去KTV、打麻将、赌博……”就这样,钱很快就挥霍掉了。谈到他和傅女士的婚姻,他觉得自己的这些举动“应该受到惩罚”,“对不起死去的奶奶,对不起老婆”。至于惩罚是什么?他认为“就是努力赚钱,如果真的坐牢了,那我老婆怎么办?”

  登上热搜后,网友炸了,纷纷留言认为男子这是盗窃、诈骗。那么,针对网友疑问,男子的行为是否涉嫌盗窃?小编采访了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教授、博导毛玲玲。有可能构成盗窃罪,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般盗窃不会获取密码。

  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奶奶的诈骗?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教授、博导毛玲玲表示,不构成。因为男子以要换大房子为由骗老人卖房,但房子卖了之后钱款依然在老人名下的银行卡里。如果老人直接把钱给了男子,那可能涉嫌诈骗,但实际上男子是通过一些手段窃取了这张银行卡。

  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妻子的诈骗?

  不构成。专家打了个比方,如果说一个丈夫对妻子说我要去买什么东西,然后妻子把家庭的共同财产交给他,他在处置财产的时候呢,可能改变了这个用途。

  那么这个应该说是夫妻在处置家庭共同财产的时候出现了纠纷,或者是出现了矛盾,这个肯定是不会按照刑事犯罪来进行认定的。

  但专家表示有民事责任,夫妻当中的一方在处置家庭共同财产的时候,未经得另外一方的同意,后续可以通过起诉追讨。男子的行为有“骗婚”嫌疑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因欺诈结婚的情形,只要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男女,在真实意思下结成的婚姻,就是有效的。普陀区高度重视,区残联、妇联、司法局、公安及属地街镇等部门将持续对傅女士提供关心帮助,加强生活帮扶,并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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