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化使用AI图片生成平台的业务模式与版权风险|汉坤知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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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化使用AI图片生成平台的业务模式与版权风险|汉坤知苑

来源:娱乐大爆料 发布时间:2023-06-28 23:54

作者 | 陈容 赵敏西 晁鑫 汉坤律师事务所编纂 | 布鲁斯

跟着AI技术的发展,全球不断涌现出AI图片天生平台(“AI平台”/“平台”,AI平台经营者后称“平台方”/“平台”),相关版权侵权风险则在商业化利用(如出售、发行等)AI自动天生内容(AI Generated Content,“AIGC”)等情形下浮现。对于AI平台来说,除因自身不当利用AIGC要承担责任外,还可能要对用户不当天生、不当利用AIGC的行为共同担责,详细的风险会因平台的业务模式不同而有所区别。本文旨在分析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不同商业化业务模式并进行利弊比较,为平台公道选择业务模式、有效规避版权侵权风险提供参考。一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两种常见业务模式目前市场中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业务模式可概括为以下两种类型:模式一以Midjourney为代表,该平台向用户收取的用度本质上可视为“AI平台使用服务费”,区分免费用户与付费用户、个人用户与贸易用户。与此相对应,在AIGC权益归属上,商定付费用户获得其使用AI平台天生内容的所有权利、利益及所有权。此时,平台实质上扮演的是单纯的工具角色。一般而言,在平台协议商定的范围内,用户可自行商业化使用AIGC;平台方则通过平台协议中的授权条款获得对AIGC的使用权:Midjourney在平台协议中商定此种许可是“perpetual, worldwide, non-exclusive, sublicensable, no-charge, royalty-free, irrevocable copyright license(永久性、世界范围内的、非独有的、可转许可的、无需付费的、不可撤销的)”[1],只要用户使用平台服务,就代表其同意许可平台使用其AIGC内容进行练习及其他用途的使用,包括复制、发行、公然展示、信息网络传播、制作衍生品等。通过该种商定,平台获得了对AIGC的部门使用权,并且还可以通过用户的另行授权,获得对AIGC进行进一步商业化利用的权利。模式二以Storyboard That等平台为代表,该类平台向用户收取的用度本质上可视为 “AIGC许可使用费”。在权属上,该类平台通常商定平台保有AIGC所有权利、利益及所有权;用户则通过不同价格的付费获得对AIGC不同程度的使用权,付费类型通常分为商业化许可与非商业化许可、独家许可与非独家许可等。例如,Storyboard在网站的Copyright and Usage FAQ中明确规定只有购买账户至少1年以上的用户才可以对AIGC进行商业化使用。[2]二各场景下不同业务模式可能面临的侵权责任今年6月,日本文化厅与内阁AI战略部分发布了《关于人工智能与著作权关系》的文件,讨论了AI在学习阶段和内容天生及开发利用阶段的版权风险问题,明确表示“在发布AI天生的图像或销售插画集时,与一般版权侵权合用相同的判断尺度,假如以为AIGC与现存的版权作品相似或具有依赖性,则著作权人可就发表、销售AI生成物主张著作权侵权,申请损害赔偿或禁令”[3]。可见,无论是模式一仍是模式二,两种商业模式下对AIGC的开发利用均存在一定的版权风险。该风险可能存在于天生阶段:譬如因为AI模型的不成熟、AI素材库中存在未经授权的他人版权作品,可能导致天生内容与他人在先作品高度近似,从而构成侵权;又例如因为用户自行输入素材侵权、用户通过语言练习刻意引导AI天生与他人在先作品相似性高的内容或其衍生内容,同样会引发侵权风险。此外,就平台而言,该风险也存在于平台对AIGC进行使用的阶段:对于用户使用AI模型天生的海量内容,平台可能在不知晓AIGC存在侵权的情形下对侵权内容进行付费展览、出版、销售等商业化使用。因为产出内容结合了“用户输入内容”及“AI素材库”,因此一旦构成侵权,平台与用户之间的责任分配可能因不同主体对AI天生结果的贡献度、平台不同业务模式的差异而有所区别。AI天生结果的贡献度主要与AI模型的天生功能相联系,譬如是“文生图”[4]、“图生图”[5],仍是“图像反推文-文生图”[6]。我们在本文中主要探讨不同业务模式下的平台责任差异,对AI模型不同天生功能的影响暂不做赘述。据此,在前述三种发生率较高的AIGC版权侵权纠纷场景下,不同业务模式下用户及平台可能面临以下不同责任承担情况:1. 用户使用AI平台自有素材库天生并使用AIGC导致版权侵权纠纷2. 用户自行输入素材并通过AI平台天生和使用AIGC导致版权纠纷3. 平台方自行商业化使用侵权AIGC(非平台原因)导致版权侵权纠纷三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业务模式的利弊比较综上可见,两种运营模式在商业化运营灵活度、侵权风险规避等方面特点不同、各有利弊。1. 模式一此种业务模式下AI平台类似工具软件,平台作为工具提供方收取使用费,具有一定中立性。整体来看,此模式下承担AIGC侵权责任的风险相对模式二较低,对AIGC内容的审查留意义务相对模式二也较低。具体来说:(1) 平台不拥有AIGC的所有权,但可通过平台协议获取基于用户许可的对AIGC使用的权利,在许可范围上平台也可以通过协议条款自主设定,同样可实现对AIGC的商业化利用;(2) 因为平台仅在平台协议商定范围内获得使用权,若未来AIGC产生较大增值,买卖AIGC及对外授权的用度原则上应当由用户享有;(3) AI平台在此种模式下具有中立的工具性质,AIGC所有权人系用户,因此平台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所需承担的审查义务、留意义务相对较低;(4) 因为用户可通过付费获取AIGC的所有权,对于企业客户可能更具吸引力;(5) 因为用户支付的用度在性质上是软件使用费,而非版权许可使用费,因此,即使将来在立法或司法实践中确认AIGC不具有可版权性,平台仍可基于AI平台软件,继承收取用度。2. 模式二此类模式下,平台对AIGC的掌控力更强,其作为AIGC的权益所有者,在商业化利用上的空间更大,并且可以直接从与第三方之间的AIGC买卖、授权中持续获利。但弊端在于,从权责同一的角度来看,平台不仅对AIGC内容具有更高的审查义务,且在第三方主张AIGC侵权的情况下,平台方较难主张免责。具体来说:(1) 平台能够拥有AIGC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可自由使用AIGC,同时也可控制用户对AIGC的使用方式;(2) 但相应的,因为权利在平台方,因此平台需要承担较高的审查义务、留意义务。在AIGC侵权情况下,作为权利人的平台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 因为用户支付的用度在性质上属于许可使用费。根据现有法律框架,AIGC作为AI模型(而非人类)创作的内容,可能无法获得版权法保护。倘若将来在立法或司法实践中确认AIGC不具有可版权性,则即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使用AI平台用户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付费擅自使用该等AIGC,平台方可能较难主张其侵犯版权,索要版权侵权赔偿;(4) 用户方即使付费也无法获得AIGC的所有权,对于部门用户可能吸引力较低。四风险防控建议对于模式一、模式二存在的弊端,平台方可以考虑通过采取一定措施预先进行风险防控。譬如建立AI平台素材库的审核机制,按期进行侵权检测;区分平台自有素材库和第三方素材库,例如对两者添加不同的标签、分库存储、建立防火墙等;对商用和个人使用AIGC采取分级收费、分层治理,对但愿获取商业化使用许可的用户另行签署商业化许可协议;设置公道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规则,在AI平台设置公然畅通且便捷的反馈渠道等。五结语综上所述,当前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两种主要模式各有利弊,对于平台方来说,可以结合AI模型成熟度、数据库原创性、发展阶段等要素综合选择业务模式。无论选择何种模式,平台方在部署商业化使用生成式AI时都应当充分关注潜伏知识产权风险,提前采取防控措施,公道规避侵权风险。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4月,我国网信办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第五条中划定:“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图像、声音天生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称‘提供者’),包括通过提供可编程接口等方式支持他人自行天生文本、图像、声音等,承担该产品天生内容生产者的责任”[7]。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无论是模式一仍是模式二,我国均有可能按照较高标准对平台进行规范,AI图片天生平台在将来可能面临更高的审查义务。但是,仅通过提供可编程接口等方式支持他人自行天生文本、图像、声音的主体,也同样被认定为提供者,须与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图像、声音天生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承担同性质的责任,这对单纯提供工具类技术服务的平台来说法律责任显著较高,且该征求意见稿也尚未明确“产品天生内容生产者”应承担的详细责任内容,该条款在正式发布版本中是否会有所调整,以及对不同情形下的提供者责任是否有所区分,我们将会持续关注。注释[1] Midjourney Terms of Service, https://docs.midjourney.com/docs/terms-of-service[2] Storyboard Copyright and Usage FAQ, https://www.storyboardthat.com/help-and-faqs/storyboard-copyright-faq[3] 文化庁: AIと著作権の関係等について https://www8.cao.go.jp/cstp/ai/ai_team/3kai/shiryo.pdf[4] 即用户输入prompt(文字指令),AI模型产出对应的图片。[5] 即用户输入图片素材,AI模型通过分析图片天生图片。[6] 如Midjourney在今年的4月推出的“describe”功能,用户输入图片素材后,平台会自动分析图片并天生4条prompt,用户可点击prompt天生对应的图片。[7]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然征求意见的通知http://www.cac.gov.cn/2023-04/11/c_1682854275475410.htm(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态度)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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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

作者 | 陈容 赵敏西 晁鑫 汉坤律师事务所编纂 | 布鲁斯

跟着AI技术的发展,全球不断涌现出AI图片天生平台(“AI平台”/“平台”,AI平台经营者后称“平台方”/“平台”),相关版权侵权风险则在商业化利用(如出售、发行等)AI自动天生内容(AI Generated Content,“AIGC”)等情形下浮现。对于AI平台来说,除因自身不当利用AIGC要承担责任外,还可能要对用户不当天生、不当利用AIGC的行为共同担责,详细的风险会因平台的业务模式不同而有所区别。本文旨在分析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不同商业化业务模式并进行利弊比较,为平台公道选择业务模式、有效规避版权侵权风险提供参考。一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两种常见业务模式目前市场中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业务模式可概括为以下两种类型:模式一以Midjourney为代表,该平台向用户收取的用度本质上可视为“AI平台使用服务费”,区分免费用户与付费用户、个人用户与贸易用户。与此相对应,在AIGC权益归属上,商定付费用户获得其使用AI平台天生内容的所有权利、利益及所有权。此时,平台实质上扮演的是单纯的工具角色。一般而言,在平台协议商定的范围内,用户可自行商业化使用AIGC;平台方则通过平台协议中的授权条款获得对AIGC的使用权:Midjourney在平台协议中商定此种许可是“perpetual, worldwide, non-exclusive, sublicensable, no-charge, royalty-free, irrevocable copyright license(永久性、世界范围内的、非独有的、可转许可的、无需付费的、不可撤销的)”[1],只要用户使用平台服务,就代表其同意许可平台使用其AIGC内容进行练习及其他用途的使用,包括复制、发行、公然展示、信息网络传播、制作衍生品等。通过该种商定,平台获得了对AIGC的部门使用权,并且还可以通过用户的另行授权,获得对AIGC进行进一步商业化利用的权利。模式二以Storyboard That等平台为代表,该类平台向用户收取的用度本质上可视为 “AIGC许可使用费”。在权属上,该类平台通常商定平台保有AIGC所有权利、利益及所有权;用户则通过不同价格的付费获得对AIGC不同程度的使用权,付费类型通常分为商业化许可与非商业化许可、独家许可与非独家许可等。例如,Storyboard在网站的Copyright and Usage FAQ中明确规定只有购买账户至少1年以上的用户才可以对AIGC进行商业化使用。[2]二各场景下不同业务模式可能面临的侵权责任今年6月,日本文化厅与内阁AI战略部分发布了《关于人工智能与著作权关系》的文件,讨论了AI在学习阶段和内容天生及开发利用阶段的版权风险问题,明确表示“在发布AI天生的图像或销售插画集时,与一般版权侵权合用相同的判断尺度,假如以为AIGC与现存的版权作品相似或具有依赖性,则著作权人可就发表、销售AI生成物主张著作权侵权,申请损害赔偿或禁令”[3]。可见,无论是模式一仍是模式二,两种商业模式下对AIGC的开发利用均存在一定的版权风险。该风险可能存在于天生阶段:譬如因为AI模型的不成熟、AI素材库中存在未经授权的他人版权作品,可能导致天生内容与他人在先作品高度近似,从而构成侵权;又例如因为用户自行输入素材侵权、用户通过语言练习刻意引导AI天生与他人在先作品相似性高的内容或其衍生内容,同样会引发侵权风险。此外,就平台而言,该风险也存在于平台对AIGC进行使用的阶段:对于用户使用AI模型天生的海量内容,平台可能在不知晓AIGC存在侵权的情形下对侵权内容进行付费展览、出版、销售等商业化使用。因为产出内容结合了“用户输入内容”及“AI素材库”,因此一旦构成侵权,平台与用户之间的责任分配可能因不同主体对AI天生结果的贡献度、平台不同业务模式的差异而有所区别。AI天生结果的贡献度主要与AI模型的天生功能相联系,譬如是“文生图”[4]、“图生图”[5],仍是“图像反推文-文生图”[6]。我们在本文中主要探讨不同业务模式下的平台责任差异,对AI模型不同天生功能的影响暂不做赘述。据此,在前述三种发生率较高的AIGC版权侵权纠纷场景下,不同业务模式下用户及平台可能面临以下不同责任承担情况:1. 用户使用AI平台自有素材库天生并使用AIGC导致版权侵权纠纷2. 用户自行输入素材并通过AI平台天生和使用AIGC导致版权纠纷3. 平台方自行商业化使用侵权AIGC(非平台原因)导致版权侵权纠纷三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业务模式的利弊比较综上可见,两种运营模式在商业化运营灵活度、侵权风险规避等方面特点不同、各有利弊。1. 模式一此种业务模式下AI平台类似工具软件,平台作为工具提供方收取使用费,具有一定中立性。整体来看,此模式下承担AIGC侵权责任的风险相对模式二较低,对AIGC内容的审查留意义务相对模式二也较低。具体来说:(1) 平台不拥有AIGC的所有权,但可通过平台协议获取基于用户许可的对AIGC使用的权利,在许可范围上平台也可以通过协议条款自主设定,同样可实现对AIGC的商业化利用;(2) 因为平台仅在平台协议商定范围内获得使用权,若未来AIGC产生较大增值,买卖AIGC及对外授权的用度原则上应当由用户享有;(3) AI平台在此种模式下具有中立的工具性质,AIGC所有权人系用户,因此平台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所需承担的审查义务、留意义务相对较低;(4) 因为用户可通过付费获取AIGC的所有权,对于企业客户可能更具吸引力;(5) 因为用户支付的用度在性质上是软件使用费,而非版权许可使用费,因此,即使将来在立法或司法实践中确认AIGC不具有可版权性,平台仍可基于AI平台软件,继承收取用度。2. 模式二此类模式下,平台对AIGC的掌控力更强,其作为AIGC的权益所有者,在商业化利用上的空间更大,并且可以直接从与第三方之间的AIGC买卖、授权中持续获利。但弊端在于,从权责同一的角度来看,平台不仅对AIGC内容具有更高的审查义务,且在第三方主张AIGC侵权的情况下,平台方较难主张免责。具体来说:(1) 平台能够拥有AIGC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可自由使用AIGC,同时也可控制用户对AIGC的使用方式;(2) 但相应的,因为权利在平台方,因此平台需要承担较高的审查义务、留意义务。在AIGC侵权情况下,作为权利人的平台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 因为用户支付的用度在性质上属于许可使用费。根据现有法律框架,AIGC作为AI模型(而非人类)创作的内容,可能无法获得版权法保护。倘若将来在立法或司法实践中确认AIGC不具有可版权性,则即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使用AI平台用户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付费擅自使用该等AIGC,平台方可能较难主张其侵犯版权,索要版权侵权赔偿;(4) 用户方即使付费也无法获得AIGC的所有权,对于部门用户可能吸引力较低。四风险防控建议对于模式一、模式二存在的弊端,平台方可以考虑通过采取一定措施预先进行风险防控。譬如建立AI平台素材库的审核机制,按期进行侵权检测;区分平台自有素材库和第三方素材库,例如对两者添加不同的标签、分库存储、建立防火墙等;对商用和个人使用AIGC采取分级收费、分层治理,对但愿获取商业化使用许可的用户另行签署商业化许可协议;设置公道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规则,在AI平台设置公然畅通且便捷的反馈渠道等。五结语综上所述,当前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两种主要模式各有利弊,对于平台方来说,可以结合AI模型成熟度、数据库原创性、发展阶段等要素综合选择业务模式。无论选择何种模式,平台方在部署商业化使用生成式AI时都应当充分关注潜伏知识产权风险,提前采取防控措施,公道规避侵权风险。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4月,我国网信办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第五条中划定:“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图像、声音天生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称‘提供者’),包括通过提供可编程接口等方式支持他人自行天生文本、图像、声音等,承担该产品天生内容生产者的责任”[7]。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无论是模式一仍是模式二,我国均有可能按照较高标准对平台进行规范,AI图片天生平台在将来可能面临更高的审查义务。但是,仅通过提供可编程接口等方式支持他人自行天生文本、图像、声音的主体,也同样被认定为提供者,须与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图像、声音天生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承担同性质的责任,这对单纯提供工具类技术服务的平台来说法律责任显著较高,且该征求意见稿也尚未明确“产品天生内容生产者”应承担的详细责任内容,该条款在正式发布版本中是否会有所调整,以及对不同情形下的提供者责任是否有所区分,我们将会持续关注。注释[1] Midjourney Terms of Service, https://docs.midjourney.com/docs/terms-of-service[2] Storyboard Copyright and Usage FAQ, https://www.storyboardthat.com/help-and-faqs/storyboard-copyright-faq[3] 文化庁: AIと著作権の関係等について https://www8.cao.go.jp/cstp/ai/ai_team/3kai/shiryo.pdf[4] 即用户输入prompt(文字指令),AI模型产出对应的图片。[5] 即用户输入图片素材,AI模型通过分析图片天生图片。[6] 如Midjourney在今年的4月推出的“describe”功能,用户输入图片素材后,平台会自动分析图片并天生4条prompt,用户可点击prompt天生对应的图片。[7]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然征求意见的通知http://www.cac.gov.cn/2023-04/11/c_1682854275475410.htm(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态度)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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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

作者 | 陈容 赵敏西 晁鑫 汉坤律师事务所编纂 | 布鲁斯

跟着AI技术的发展,全球不断涌现出AI图片天生平台(“AI平台”/“平台”,AI平台经营者后称“平台方”/“平台”),相关版权侵权风险则在商业化利用(如出售、发行等)AI自动天生内容(AI Generated Content,“AIGC”)等情形下浮现。对于AI平台来说,除因自身不当利用AIGC要承担责任外,还可能要对用户不当天生、不当利用AIGC的行为共同担责,详细的风险会因平台的业务模式不同而有所区别。本文旨在分析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不同商业化业务模式并进行利弊比较,为平台公道选择业务模式、有效规避版权侵权风险提供参考。一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两种常见业务模式目前市场中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业务模式可概括为以下两种类型:模式一以Midjourney为代表,该平台向用户收取的用度本质上可视为“AI平台使用服务费”,区分免费用户与付费用户、个人用户与贸易用户。与此相对应,在AIGC权益归属上,商定付费用户获得其使用AI平台天生内容的所有权利、利益及所有权。此时,平台实质上扮演的是单纯的工具角色。一般而言,在平台协议商定的范围内,用户可自行商业化使用AIGC;平台方则通过平台协议中的授权条款获得对AIGC的使用权:Midjourney在平台协议中商定此种许可是“perpetual, worldwide, non-exclusive, sublicensable, no-charge, royalty-free, irrevocable copyright license(永久性、世界范围内的、非独有的、可转许可的、无需付费的、不可撤销的)”[1],只要用户使用平台服务,就代表其同意许可平台使用其AIGC内容进行练习及其他用途的使用,包括复制、发行、公然展示、信息网络传播、制作衍生品等。通过该种商定,平台获得了对AIGC的部门使用权,并且还可以通过用户的另行授权,获得对AIGC进行进一步商业化利用的权利。模式二以Storyboard That等平台为代表,该类平台向用户收取的用度本质上可视为 “AIGC许可使用费”。在权属上,该类平台通常商定平台保有AIGC所有权利、利益及所有权;用户则通过不同价格的付费获得对AIGC不同程度的使用权,付费类型通常分为商业化许可与非商业化许可、独家许可与非独家许可等。例如,Storyboard在网站的Copyright and Usage FAQ中明确规定只有购买账户至少1年以上的用户才可以对AIGC进行商业化使用。[2]二各场景下不同业务模式可能面临的侵权责任今年6月,日本文化厅与内阁AI战略部分发布了《关于人工智能与著作权关系》的文件,讨论了AI在学习阶段和内容天生及开发利用阶段的版权风险问题,明确表示“在发布AI天生的图像或销售插画集时,与一般版权侵权合用相同的判断尺度,假如以为AIGC与现存的版权作品相似或具有依赖性,则著作权人可就发表、销售AI生成物主张著作权侵权,申请损害赔偿或禁令”[3]。可见,无论是模式一仍是模式二,两种商业模式下对AIGC的开发利用均存在一定的版权风险。该风险可能存在于天生阶段:譬如因为AI模型的不成熟、AI素材库中存在未经授权的他人版权作品,可能导致天生内容与他人在先作品高度近似,从而构成侵权;又例如因为用户自行输入素材侵权、用户通过语言练习刻意引导AI天生与他人在先作品相似性高的内容或其衍生内容,同样会引发侵权风险。此外,就平台而言,该风险也存在于平台对AIGC进行使用的阶段:对于用户使用AI模型天生的海量内容,平台可能在不知晓AIGC存在侵权的情形下对侵权内容进行付费展览、出版、销售等商业化使用。因为产出内容结合了“用户输入内容”及“AI素材库”,因此一旦构成侵权,平台与用户之间的责任分配可能因不同主体对AI天生结果的贡献度、平台不同业务模式的差异而有所区别。AI天生结果的贡献度主要与AI模型的天生功能相联系,譬如是“文生图”[4]、“图生图”[5],仍是“图像反推文-文生图”[6]。我们在本文中主要探讨不同业务模式下的平台责任差异,对AI模型不同天生功能的影响暂不做赘述。据此,在前述三种发生率较高的AIGC版权侵权纠纷场景下,不同业务模式下用户及平台可能面临以下不同责任承担情况:1. 用户使用AI平台自有素材库天生并使用AIGC导致版权侵权纠纷2. 用户自行输入素材并通过AI平台天生和使用AIGC导致版权纠纷3. 平台方自行商业化使用侵权AIGC(非平台原因)导致版权侵权纠纷三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业务模式的利弊比较综上可见,两种运营模式在商业化运营灵活度、侵权风险规避等方面特点不同、各有利弊。1. 模式一此种业务模式下AI平台类似工具软件,平台作为工具提供方收取使用费,具有一定中立性。整体来看,此模式下承担AIGC侵权责任的风险相对模式二较低,对AIGC内容的审查留意义务相对模式二也较低。具体来说:(1) 平台不拥有AIGC的所有权,但可通过平台协议获取基于用户许可的对AIGC使用的权利,在许可范围上平台也可以通过协议条款自主设定,同样可实现对AIGC的商业化利用;(2) 因为平台仅在平台协议商定范围内获得使用权,若未来AIGC产生较大增值,买卖AIGC及对外授权的用度原则上应当由用户享有;(3) AI平台在此种模式下具有中立的工具性质,AIGC所有权人系用户,因此平台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所需承担的审查义务、留意义务相对较低;(4) 因为用户可通过付费获取AIGC的所有权,对于企业客户可能更具吸引力;(5) 因为用户支付的用度在性质上是软件使用费,而非版权许可使用费,因此,即使将来在立法或司法实践中确认AIGC不具有可版权性,平台仍可基于AI平台软件,继承收取用度。2. 模式二此类模式下,平台对AIGC的掌控力更强,其作为AIGC的权益所有者,在商业化利用上的空间更大,并且可以直接从与第三方之间的AIGC买卖、授权中持续获利。但弊端在于,从权责同一的角度来看,平台不仅对AIGC内容具有更高的审查义务,且在第三方主张AIGC侵权的情况下,平台方较难主张免责。具体来说:(1) 平台能够拥有AIGC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可自由使用AIGC,同时也可控制用户对AIGC的使用方式;(2) 但相应的,因为权利在平台方,因此平台需要承担较高的审查义务、留意义务。在AIGC侵权情况下,作为权利人的平台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 因为用户支付的用度在性质上属于许可使用费。根据现有法律框架,AIGC作为AI模型(而非人类)创作的内容,可能无法获得版权法保护。倘若将来在立法或司法实践中确认AIGC不具有可版权性,则即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使用AI平台用户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付费擅自使用该等AIGC,平台方可能较难主张其侵犯版权,索要版权侵权赔偿;(4) 用户方即使付费也无法获得AIGC的所有权,对于部门用户可能吸引力较低。四风险防控建议对于模式一、模式二存在的弊端,平台方可以考虑通过采取一定措施预先进行风险防控。譬如建立AI平台素材库的审核机制,按期进行侵权检测;区分平台自有素材库和第三方素材库,例如对两者添加不同的标签、分库存储、建立防火墙等;对商用和个人使用AIGC采取分级收费、分层治理,对但愿获取商业化使用许可的用户另行签署商业化许可协议;设置公道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规则,在AI平台设置公然畅通且便捷的反馈渠道等。五结语综上所述,当前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两种主要模式各有利弊,对于平台方来说,可以结合AI模型成熟度、数据库原创性、发展阶段等要素综合选择业务模式。无论选择何种模式,平台方在部署商业化使用生成式AI时都应当充分关注潜伏知识产权风险,提前采取防控措施,公道规避侵权风险。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4月,我国网信办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第五条中划定:“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图像、声音天生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称‘提供者’),包括通过提供可编程接口等方式支持他人自行天生文本、图像、声音等,承担该产品天生内容生产者的责任”[7]。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无论是模式一仍是模式二,我国均有可能按照较高标准对平台进行规范,AI图片天生平台在将来可能面临更高的审查义务。但是,仅通过提供可编程接口等方式支持他人自行天生文本、图像、声音的主体,也同样被认定为提供者,须与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图像、声音天生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承担同性质的责任,这对单纯提供工具类技术服务的平台来说法律责任显著较高,且该征求意见稿也尚未明确“产品天生内容生产者”应承担的详细责任内容,该条款在正式发布版本中是否会有所调整,以及对不同情形下的提供者责任是否有所区分,我们将会持续关注。注释[1] Midjourney Terms of Service, https://docs.midjourney.com/docs/terms-of-service[2] Storyboard Copyright and Usage FAQ, https://www.storyboardthat.com/help-and-faqs/storyboard-copyright-faq[3] 文化庁: AIと著作権の関係等について https://www8.cao.go.jp/cstp/ai/ai_team/3kai/shiryo.pdf[4] 即用户输入prompt(文字指令),AI模型产出对应的图片。[5] 即用户输入图片素材,AI模型通过分析图片天生图片。[6] 如Midjourney在今年的4月推出的“describe”功能,用户输入图片素材后,平台会自动分析图片并天生4条prompt,用户可点击prompt天生对应的图片。[7]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然征求意见的通知http://www.cac.gov.cn/2023-04/11/c_1682854275475410.htm(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态度)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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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

作者 | 陈容 赵敏西 晁鑫 汉坤律师事务所编纂 | 布鲁斯

跟着AI技术的发展,全球不断涌现出AI图片天生平台(“AI平台”/“平台”,AI平台经营者后称“平台方”/“平台”),相关版权侵权风险则在商业化利用(如出售、发行等)AI自动天生内容(AI Generated Content,“AIGC”)等情形下浮现。对于AI平台来说,除因自身不当利用AIGC要承担责任外,还可能要对用户不当天生、不当利用AIGC的行为共同担责,详细的风险会因平台的业务模式不同而有所区别。本文旨在分析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不同商业化业务模式并进行利弊比较,为平台公道选择业务模式、有效规避版权侵权风险提供参考。一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两种常见业务模式目前市场中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业务模式可概括为以下两种类型:模式一以Midjourney为代表,该平台向用户收取的用度本质上可视为“AI平台使用服务费”,区分免费用户与付费用户、个人用户与贸易用户。与此相对应,在AIGC权益归属上,商定付费用户获得其使用AI平台天生内容的所有权利、利益及所有权。此时,平台实质上扮演的是单纯的工具角色。一般而言,在平台协议商定的范围内,用户可自行商业化使用AIGC;平台方则通过平台协议中的授权条款获得对AIGC的使用权:Midjourney在平台协议中商定此种许可是“perpetual, worldwide, non-exclusive, sublicensable, no-charge, royalty-free, irrevocable copyright license(永久性、世界范围内的、非独有的、可转许可的、无需付费的、不可撤销的)”[1],只要用户使用平台服务,就代表其同意许可平台使用其AIGC内容进行练习及其他用途的使用,包括复制、发行、公然展示、信息网络传播、制作衍生品等。通过该种商定,平台获得了对AIGC的部门使用权,并且还可以通过用户的另行授权,获得对AIGC进行进一步商业化利用的权利。模式二以Storyboard That等平台为代表,该类平台向用户收取的用度本质上可视为 “AIGC许可使用费”。在权属上,该类平台通常商定平台保有AIGC所有权利、利益及所有权;用户则通过不同价格的付费获得对AIGC不同程度的使用权,付费类型通常分为商业化许可与非商业化许可、独家许可与非独家许可等。例如,Storyboard在网站的Copyright and Usage FAQ中明确规定只有购买账户至少1年以上的用户才可以对AIGC进行商业化使用。[2]二各场景下不同业务模式可能面临的侵权责任今年6月,日本文化厅与内阁AI战略部分发布了《关于人工智能与著作权关系》的文件,讨论了AI在学习阶段和内容天生及开发利用阶段的版权风险问题,明确表示“在发布AI天生的图像或销售插画集时,与一般版权侵权合用相同的判断尺度,假如以为AIGC与现存的版权作品相似或具有依赖性,则著作权人可就发表、销售AI生成物主张著作权侵权,申请损害赔偿或禁令”[3]。可见,无论是模式一仍是模式二,两种商业模式下对AIGC的开发利用均存在一定的版权风险。该风险可能存在于天生阶段:譬如因为AI模型的不成熟、AI素材库中存在未经授权的他人版权作品,可能导致天生内容与他人在先作品高度近似,从而构成侵权;又例如因为用户自行输入素材侵权、用户通过语言练习刻意引导AI天生与他人在先作品相似性高的内容或其衍生内容,同样会引发侵权风险。此外,就平台而言,该风险也存在于平台对AIGC进行使用的阶段:对于用户使用AI模型天生的海量内容,平台可能在不知晓AIGC存在侵权的情形下对侵权内容进行付费展览、出版、销售等商业化使用。因为产出内容结合了“用户输入内容”及“AI素材库”,因此一旦构成侵权,平台与用户之间的责任分配可能因不同主体对AI天生结果的贡献度、平台不同业务模式的差异而有所区别。AI天生结果的贡献度主要与AI模型的天生功能相联系,譬如是“文生图”[4]、“图生图”[5],仍是“图像反推文-文生图”[6]。我们在本文中主要探讨不同业务模式下的平台责任差异,对AI模型不同天生功能的影响暂不做赘述。据此,在前述三种发生率较高的AIGC版权侵权纠纷场景下,不同业务模式下用户及平台可能面临以下不同责任承担情况:1. 用户使用AI平台自有素材库天生并使用AIGC导致版权侵权纠纷2. 用户自行输入素材并通过AI平台天生和使用AIGC导致版权纠纷3. 平台方自行商业化使用侵权AIGC(非平台原因)导致版权侵权纠纷三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业务模式的利弊比较综上可见,两种运营模式在商业化运营灵活度、侵权风险规避等方面特点不同、各有利弊。1. 模式一此种业务模式下AI平台类似工具软件,平台作为工具提供方收取使用费,具有一定中立性。整体来看,此模式下承担AIGC侵权责任的风险相对模式二较低,对AIGC内容的审查留意义务相对模式二也较低。具体来说:(1) 平台不拥有AIGC的所有权,但可通过平台协议获取基于用户许可的对AIGC使用的权利,在许可范围上平台也可以通过协议条款自主设定,同样可实现对AIGC的商业化利用;(2) 因为平台仅在平台协议商定范围内获得使用权,若未来AIGC产生较大增值,买卖AIGC及对外授权的用度原则上应当由用户享有;(3) AI平台在此种模式下具有中立的工具性质,AIGC所有权人系用户,因此平台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所需承担的审查义务、留意义务相对较低;(4) 因为用户可通过付费获取AIGC的所有权,对于企业客户可能更具吸引力;(5) 因为用户支付的用度在性质上是软件使用费,而非版权许可使用费,因此,即使将来在立法或司法实践中确认AIGC不具有可版权性,平台仍可基于AI平台软件,继承收取用度。2. 模式二此类模式下,平台对AIGC的掌控力更强,其作为AIGC的权益所有者,在商业化利用上的空间更大,并且可以直接从与第三方之间的AIGC买卖、授权中持续获利。但弊端在于,从权责同一的角度来看,平台不仅对AIGC内容具有更高的审查义务,且在第三方主张AIGC侵权的情况下,平台方较难主张免责。具体来说:(1) 平台能够拥有AIGC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可自由使用AIGC,同时也可控制用户对AIGC的使用方式;(2) 但相应的,因为权利在平台方,因此平台需要承担较高的审查义务、留意义务。在AIGC侵权情况下,作为权利人的平台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 因为用户支付的用度在性质上属于许可使用费。根据现有法律框架,AIGC作为AI模型(而非人类)创作的内容,可能无法获得版权法保护。倘若将来在立法或司法实践中确认AIGC不具有可版权性,则即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使用AI平台用户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付费擅自使用该等AIGC,平台方可能较难主张其侵犯版权,索要版权侵权赔偿;(4) 用户方即使付费也无法获得AIGC的所有权,对于部门用户可能吸引力较低。四风险防控建议对于模式一、模式二存在的弊端,平台方可以考虑通过采取一定措施预先进行风险防控。譬如建立AI平台素材库的审核机制,按期进行侵权检测;区分平台自有素材库和第三方素材库,例如对两者添加不同的标签、分库存储、建立防火墙等;对商用和个人使用AIGC采取分级收费、分层治理,对但愿获取商业化使用许可的用户另行签署商业化许可协议;设置公道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规则,在AI平台设置公然畅通且便捷的反馈渠道等。五结语综上所述,当前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两种主要模式各有利弊,对于平台方来说,可以结合AI模型成熟度、数据库原创性、发展阶段等要素综合选择业务模式。无论选择何种模式,平台方在部署商业化使用生成式AI时都应当充分关注潜伏知识产权风险,提前采取防控措施,公道规避侵权风险。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4月,我国网信办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第五条中划定:“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图像、声音天生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称‘提供者’),包括通过提供可编程接口等方式支持他人自行天生文本、图像、声音等,承担该产品天生内容生产者的责任”[7]。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无论是模式一仍是模式二,我国均有可能按照较高标准对平台进行规范,AI图片天生平台在将来可能面临更高的审查义务。但是,仅通过提供可编程接口等方式支持他人自行天生文本、图像、声音的主体,也同样被认定为提供者,须与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图像、声音天生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承担同性质的责任,这对单纯提供工具类技术服务的平台来说法律责任显著较高,且该征求意见稿也尚未明确“产品天生内容生产者”应承担的详细责任内容,该条款在正式发布版本中是否会有所调整,以及对不同情形下的提供者责任是否有所区分,我们将会持续关注。注释[1] Midjourney Terms of Service, https://docs.midjourney.com/docs/terms-of-service[2] Storyboard Copyright and Usage FAQ, https://www.storyboardthat.com/help-and-faqs/storyboard-copyright-faq[3] 文化庁: AIと著作権の関係等について https://www8.cao.go.jp/cstp/ai/ai_team/3kai/shiryo.pdf[4] 即用户输入prompt(文字指令),AI模型产出对应的图片。[5] 即用户输入图片素材,AI模型通过分析图片天生图片。[6] 如Midjourney在今年的4月推出的“describe”功能,用户输入图片素材后,平台会自动分析图片并天生4条prompt,用户可点击prompt天生对应的图片。[7]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然征求意见的通知http://www.cac.gov.cn/2023-04/11/c_1682854275475410.htm(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态度)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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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陈容 赵敏西 晁鑫 汉坤律师事务所编纂 | 布鲁斯

跟着AI技术的发展,全球不断涌现出AI图片天生平台(“AI平台”/“平台”,AI平台经营者后称“平台方”/“平台”),相关版权侵权风险则在商业化利用(如出售、发行等)AI自动天生内容(AI Generated Content,“AIGC”)等情形下浮现。对于AI平台来说,除因自身不当利用AIGC要承担责任外,还可能要对用户不当天生、不当利用AIGC的行为共同担责,详细的风险会因平台的业务模式不同而有所区别。本文旨在分析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不同商业化业务模式并进行利弊比较,为平台公道选择业务模式、有效规避版权侵权风险提供参考。一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两种常见业务模式目前市场中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业务模式可概括为以下两种类型:模式一以Midjourney为代表,该平台向用户收取的用度本质上可视为“AI平台使用服务费”,区分免费用户与付费用户、个人用户与贸易用户。与此相对应,在AIGC权益归属上,商定付费用户获得其使用AI平台天生内容的所有权利、利益及所有权。此时,平台实质上扮演的是单纯的工具角色。一般而言,在平台协议商定的范围内,用户可自行商业化使用AIGC;平台方则通过平台协议中的授权条款获得对AIGC的使用权:Midjourney在平台协议中商定此种许可是“perpetual, worldwide, non-exclusive, sublicensable, no-charge, royalty-free, irrevocable copyright license(永久性、世界范围内的、非独有的、可转许可的、无需付费的、不可撤销的)”[1],只要用户使用平台服务,就代表其同意许可平台使用其AIGC内容进行练习及其他用途的使用,包括复制、发行、公然展示、信息网络传播、制作衍生品等。通过该种商定,平台获得了对AIGC的部门使用权,并且还可以通过用户的另行授权,获得对AIGC进行进一步商业化利用的权利。模式二以Storyboard That等平台为代表,该类平台向用户收取的用度本质上可视为 “AIGC许可使用费”。在权属上,该类平台通常商定平台保有AIGC所有权利、利益及所有权;用户则通过不同价格的付费获得对AIGC不同程度的使用权,付费类型通常分为商业化许可与非商业化许可、独家许可与非独家许可等。例如,Storyboard在网站的Copyright and Usage FAQ中明确规定只有购买账户至少1年以上的用户才可以对AIGC进行商业化使用。[2]二各场景下不同业务模式可能面临的侵权责任今年6月,日本文化厅与内阁AI战略部分发布了《关于人工智能与著作权关系》的文件,讨论了AI在学习阶段和内容天生及开发利用阶段的版权风险问题,明确表示“在发布AI天生的图像或销售插画集时,与一般版权侵权合用相同的判断尺度,假如以为AIGC与现存的版权作品相似或具有依赖性,则著作权人可就发表、销售AI生成物主张著作权侵权,申请损害赔偿或禁令”[3]。可见,无论是模式一仍是模式二,两种商业模式下对AIGC的开发利用均存在一定的版权风险。该风险可能存在于天生阶段:譬如因为AI模型的不成熟、AI素材库中存在未经授权的他人版权作品,可能导致天生内容与他人在先作品高度近似,从而构成侵权;又例如因为用户自行输入素材侵权、用户通过语言练习刻意引导AI天生与他人在先作品相似性高的内容或其衍生内容,同样会引发侵权风险。此外,就平台而言,该风险也存在于平台对AIGC进行使用的阶段:对于用户使用AI模型天生的海量内容,平台可能在不知晓AIGC存在侵权的情形下对侵权内容进行付费展览、出版、销售等商业化使用。因为产出内容结合了“用户输入内容”及“AI素材库”,因此一旦构成侵权,平台与用户之间的责任分配可能因不同主体对AI天生结果的贡献度、平台不同业务模式的差异而有所区别。AI天生结果的贡献度主要与AI模型的天生功能相联系,譬如是“文生图”[4]、“图生图”[5],仍是“图像反推文-文生图”[6]。我们在本文中主要探讨不同业务模式下的平台责任差异,对AI模型不同天生功能的影响暂不做赘述。据此,在前述三种发生率较高的AIGC版权侵权纠纷场景下,不同业务模式下用户及平台可能面临以下不同责任承担情况:1. 用户使用AI平台自有素材库天生并使用AIGC导致版权侵权纠纷2. 用户自行输入素材并通过AI平台天生和使用AIGC导致版权纠纷3. 平台方自行商业化使用侵权AIGC(非平台原因)导致版权侵权纠纷三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业务模式的利弊比较综上可见,两种运营模式在商业化运营灵活度、侵权风险规避等方面特点不同、各有利弊。1. 模式一此种业务模式下AI平台类似工具软件,平台作为工具提供方收取使用费,具有一定中立性。整体来看,此模式下承担AIGC侵权责任的风险相对模式二较低,对AIGC内容的审查留意义务相对模式二也较低。具体来说:(1) 平台不拥有AIGC的所有权,但可通过平台协议获取基于用户许可的对AIGC使用的权利,在许可范围上平台也可以通过协议条款自主设定,同样可实现对AIGC的商业化利用;(2) 因为平台仅在平台协议商定范围内获得使用权,若未来AIGC产生较大增值,买卖AIGC及对外授权的用度原则上应当由用户享有;(3) AI平台在此种模式下具有中立的工具性质,AIGC所有权人系用户,因此平台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所需承担的审查义务、留意义务相对较低;(4) 因为用户可通过付费获取AIGC的所有权,对于企业客户可能更具吸引力;(5) 因为用户支付的用度在性质上是软件使用费,而非版权许可使用费,因此,即使将来在立法或司法实践中确认AIGC不具有可版权性,平台仍可基于AI平台软件,继承收取用度。2. 模式二此类模式下,平台对AIGC的掌控力更强,其作为AIGC的权益所有者,在商业化利用上的空间更大,并且可以直接从与第三方之间的AIGC买卖、授权中持续获利。但弊端在于,从权责同一的角度来看,平台不仅对AIGC内容具有更高的审查义务,且在第三方主张AIGC侵权的情况下,平台方较难主张免责。具体来说:(1) 平台能够拥有AIGC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可自由使用AIGC,同时也可控制用户对AIGC的使用方式;(2) 但相应的,因为权利在平台方,因此平台需要承担较高的审查义务、留意义务。在AIGC侵权情况下,作为权利人的平台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 因为用户支付的用度在性质上属于许可使用费。根据现有法律框架,AIGC作为AI模型(而非人类)创作的内容,可能无法获得版权法保护。倘若将来在立法或司法实践中确认AIGC不具有可版权性,则即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使用AI平台用户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付费擅自使用该等AIGC,平台方可能较难主张其侵犯版权,索要版权侵权赔偿;(4) 用户方即使付费也无法获得AIGC的所有权,对于部门用户可能吸引力较低。四风险防控建议对于模式一、模式二存在的弊端,平台方可以考虑通过采取一定措施预先进行风险防控。譬如建立AI平台素材库的审核机制,按期进行侵权检测;区分平台自有素材库和第三方素材库,例如对两者添加不同的标签、分库存储、建立防火墙等;对商用和个人使用AIGC采取分级收费、分层治理,对但愿获取商业化使用许可的用户另行签署商业化许可协议;设置公道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规则,在AI平台设置公然畅通且便捷的反馈渠道等。五结语综上所述,当前商业化使用AI图片天生平台的两种主要模式各有利弊,对于平台方来说,可以结合AI模型成熟度、数据库原创性、发展阶段等要素综合选择业务模式。无论选择何种模式,平台方在部署商业化使用生成式AI时都应当充分关注潜伏知识产权风险,提前采取防控措施,公道规避侵权风险。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4月,我国网信办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第五条中划定:“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图像、声音天生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称‘提供者’),包括通过提供可编程接口等方式支持他人自行天生文本、图像、声音等,承担该产品天生内容生产者的责任”[7]。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无论是模式一仍是模式二,我国均有可能按照较高标准对平台进行规范,AI图片天生平台在将来可能面临更高的审查义务。但是,仅通过提供可编程接口等方式支持他人自行天生文本、图像、声音的主体,也同样被认定为提供者,须与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图像、声音天生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承担同性质的责任,这对单纯提供工具类技术服务的平台来说法律责任显著较高,且该征求意见稿也尚未明确“产品天生内容生产者”应承担的详细责任内容,该条款在正式发布版本中是否会有所调整,以及对不同情形下的提供者责任是否有所区分,我们将会持续关注。注释[1] Midjourney Terms of Service, https://docs.midjourney.com/docs/terms-of-service[2] Storyboard Copyright and Usage FAQ, https://www.storyboardthat.com/help-and-faqs/storyboard-copyright-faq[3] 文化庁: AIと著作権の関係等について https://www8.cao.go.jp/cstp/ai/ai_team/3kai/shiryo.pdf[4] 即用户输入prompt(文字指令),AI模型产出对应的图片。[5] 即用户输入图片素材,AI模型通过分析图片天生图片。[6] 如Midjourney在今年的4月推出的“describe”功能,用户输入图片素材后,平台会自动分析图片并天生4条prompt,用户可点击prompt天生对应的图片。[7]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然征求意见的通知http://www.cac.gov.cn/2023-04/11/c_1682854275475410.htm(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态度)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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