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女子让狗狗用“公共餐具”吃饭引发热议,女子:它是我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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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女子让狗狗用“公共餐具”吃饭引发热议,女子:它是我儿子

来源:通通保险 发布时间:2023-05-31 09:50

  【导读】有些人在工作之余,就喜欢养个宠物来陪伴自己。甚至有些人对宠物的痴迷程度,达到了让人难以理解的地步,在他们的心里,宠物不再是宠物,而是他们的女儿或者儿子。因此,网络上曾出现了一句很讽刺的话,“以前的人给儿子取名叫狗子,现在的狗子叫儿子…”但这些都只是个人爱好,外人也不好说什么,可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不要误以为别人跟自己一样,都会对宠物爱不释手,如果引发争议,又让别人来承担不好的后果。

  近日,广东深圳,有一名网友外出用餐,途经一家餐厅时,准备想要进去用餐,结果却看到了不堪的一幕。事件是这样的,当事人小陈,走到一家砂锅粥店门口,心想自己也没有什么胃口,随便吃一点东西也好。没想到透过窗户一看,发现有一名女子坐着玩手机,她的狗狗却用公共餐具用餐,瞬间就没有食欲了,也就没有再去到店里吃东西。小陈将拍到的一切发网上,引发了大量社会网友热议,有网友说现在的狗都那么高级了吗?居然可以达到跟人共用餐具的地步了。

  随着视频在网络上不断发酵,商家也注意到了此事,并且对此事做出了回应,说当时没有看到,如果看到了我们一定会管的。另外,商家还表示这关系到我们店铺的声誉,我们也很反感这种情况,狗狗用过的餐具,后来已经丢了,以后一定会加强管理。所谓世间之事,无独有偶,商家的回馈应视频, 又被女生刷到,没想到她又在下方解释,说狗狗很卫生,也有打过疫苗,它是我儿子。

  本来风波已经有所停息,结果被女生这么一插嘴,又引来网友怒怼,说那是你的儿子不是别人的儿子,你这样做有没考虑别人的感受?但回过头来一想,小仙女有这样的脑回路也不奇怪,她对社会认知也相对浅薄,总觉得自己无所谓,别人也不该对此有意见。其实类似于这样的想法,无疑是相当自私的,宠物只能算个人爱好,不代表所有人都喜欢,你可以养,但需要在不影响别人生活的前提之下。

  近几年以来,网络上频频爆出有人遛狗不牵绳,或者冲撞孩子老人,狗主人还一脸无所谓的,真正演绎了什么叫做狗仗人势?常人碰到这样的人,如果没有受到什么损失,也不屑与之争执,但也有不少正义之士,谴责他们这种行为,最终大家都闹得不欢而散。

  如同上述女子一样,如果她在家里用碗筷喂狗,相信别人会说什么,但她用商家的餐具这样做,别说商家受不了了,就连顾客都会觉得恶心。养宠物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外出牵绳,把狗带到公共区,就有可能会引发矛盾,带来难以预估的后果。

  因宠物而引发的争端,在生活中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有些狗主人比较自私狭隘,明明自己做错了,但他们没理也要争三分,觉得别人没有包容心。殊不知人与人的思维不同,兴趣爱好也不同,你喜欢的东西别人未必会喜欢,为了能够相安无事,出门在外还是要收敛一点。

  在本次事件中,从法律角度讲,这位女顾客和该饭店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首先是女顾客,饭店的公共餐具是为人在用餐时提供的,而并非给宠物提供的,女顾客在未经允许之下就让狗狗食用餐具内的剩饭,导致餐具无法再次使用,属于毁坏饭店的物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严格意义上来说,对于女顾客肆意毁坏餐具的行为,应当作出拘留并罚款的处罚。但是女顾客仅毁坏了一套餐具,如果饭店报警的话大概率会调解处理。女顾客应当将其狗狗用过的餐具买走,取得饭店的谅解,不会被拘留、罚款。

  其次是饭店,依据《食品安全保护法》第114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换而言之,如果类似女顾客让狗狗用餐具吃饭的事情是偶发还好,饭店在后续做好措施整改即可。但是,如果饭店频发这种行为,再以没有看到为由搪塞就说不过去了,因为狗狗使用餐具是一种食品安全隐患行为,饭店不采取措施杜绝这种现象的话,势必会被有关部门约谈整改的。最后,希望经此一事,爱狗人士应当约束好自己的宠物,避免作出不当的行为;饭店也要做好措施杜绝这种现象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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