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授罗翔回应:针对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孩子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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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授罗翔回应:针对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孩子是受害者

来源:剧光灯 发布时间:2023-03-03 16:00

  【导读】“建议消除对犯罪子女考公的限制”!这是由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给出的建议,引发舆论的关注,他认为罪责自负,不能一棍子打死,连坐机制是一种惯性思维,它与现代法治是相违背的。

  (周世虹)

  针对这个问题,网友分成了两派进行讨论,有人认为应该更加人性化,也有人认为不能消除影响,他们都有各自的理由支撑,总结出来有两个主要的观点。罪犯的子女无法阻止父母的犯罪行为,那他们的人生是否就毁了?

  父母在犯罪之后,他们所获得的利益是孩子能够享受到的,不能消除考公限制。这是这起争论最主要的两个对立观点,前者从无辜的孩子角度出发,后者从孩子受惠角度出发,都是现实中会出现的问题。

  周世虹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他比很多人都明白限制子女考公的处罚机制,他认为,政审应当以被政审人的现实表现为主,注重以实证证据予以证明。曾几何时,有人因为酒驾在马路上痛哭,他的违法行为影响到孩子考大学,而妻子跑到现场对他进行指责,“你知道孩子奋斗了多久才考上这所学校?”

  在强调依法治国的现代生活,对于某些违法行为已经进行了细致了划分,可以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而在可能牵连到孩子的考公问题上,一定程度上是制止了犯罪,因此周世虹的观点提出来后,改革起来也是有难度的。

  (网友的评论)

  一位来自于四川的网友给出了让人深思的结论:“既然他们可以惠及子女,凭什么罪不及子女?”

  在这个话题备受争议时,著名法学教授罗翔发声了,他的看法与周世虹委员的想法一致,可是给出了更多延伸性思维,提供给更多人思考的空间,罗翔老师认为,一人犯罪影响子女考公: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最基本的底线,还强调了孩子本就是父母犯罪的受害人,法律没必要再落井下石。

  (罗翔老师回应此事)

  罗翔老师一直以法律思维来讲述某些特定的案例,给了很多年轻人不同的观点参考,因此他成为了某站的年度影响作者,至今仍然备受粉丝的喜爱。“惩罚的根据还是得以报应为主,功利为辅,只有当人实施了犯罪才能实施惩罚,无论能够实现多么美好的社会目标,都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最基本的底线。”

  罗翔老师的观点并不是那么简短,他讲述了18分钟的时长,不只是从法律思维出发,更多的是从弱者思维讲述,因为子女没办法决定父母不犯罪,他们的人生却要为此付出代价。法律是给予人最基本的权利,拒绝犯罪子女考公本质上是对某些受害者的枷锁,在奋力改变生活时,被父母的错误影响了一生,仔细想想是否会让人难过。

  除开某些恶性行为,违法人员在触及法律时,对于自身的违法行为并不知情,罗翔老师列举了一些情况,“买卖鹦鹉可判刑”、“从国外买药可判刑”,延伸下去还有帮助他人网络犯罪的“帮信罪”,这都是刑期不短的犯罪。人是不是一辈子不会犯罪?

  这是一个深藏在消除子女考公影响的延伸,我相信很多人都是遵纪守法的,但是有可能会受到蒙骗和激怒,一时冲动选择伤害他人,这就触及到法律,会对他的行为进行处置,而是否对子女进行限制,还是要看实际的情况。

  社会问题是一个复杂结构,没办法以单一的情况进行划分,对此事的讨论证明法治意识正在个人心中出现更具体的影响,是一次不错的普法机会。个人支持对违法行为的追究,对于某些故意犯罪进行惩戒和后续的调查,收回他的违法所得,并对其进行罚款。

  连坐机制虽然警示他人不犯罪,可是也有可能让人走向违法的道路,“逼上梁山”就是一个例子,慎重考虑才是。

  (罗翔老师的回应)

  对于这个话题有兴趣的人,可以去搜索罗翔老师的相关视频,他在讲到这个问题是具体的分析,展露了法律人对于连坐机制的讨论,比起简单的“一罚到底”更加具有现实意义。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这是最好不过的方式,只是想要达到这个目标,法制建设还有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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