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赔1.5万!女子流产5次后被前男友索要彩礼等12万,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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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赔1.5万!女子流产5次后被前男友索要彩礼等12万,法院判了!

来源:速度周刊 发布时间:2022-09-29 09:10

  【导读】在河南新乡,张女士与同居几年的男友刘先生分手,分手后的刘先生向张女士索要其支付的彩礼以及转账共计12万元。

  2017年,同在一个公司上班的刘先生和张女士在日常的工作中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两人快速确定恋爱关系后并同居,一起开始过上了甜蜜的生活。同居期间,恋爱中的刘先生为了讨好张女士,除了会给张女士买礼物,还不定时地用微信、支付宝等形式向张女士转账共计4万元,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刘先生还向张女士8万元。

  张女士因此非常感动,同居期间,张女士先后共流产5次,虽然心理上和身体上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但张女士还坚信刘先生一直爱着自己。但美好的爱情终究输给了现实,在2021年刘先生向张女士提出了分手,并索要在同居期间支出的12万元。张女士听后整个人都懵了,四年的同居时间为了你付出那么多,流产5次,给身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况且12万元基本上用于双方的日常生活开销,现在分手你找我要钱,有没有人性!

  面对张女士的果断拒绝,刘先生一纸诉状将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张女士返还转账和彩礼共计12万元。曾经的海誓山盟化成灰,耳边的甜言蜜语随风吹。爱情就是这样,刚开始的两人如胶似漆,都认为眼前人就是心上人,是自己要相守一辈子的人。张女士和刘先生刚开始恋爱时大抵也是如此,但是轰轰烈烈的爱情也终究没抵得过岁月的蹉跎,更让两人反目。

  刚刚分手,刘先生就迫不及待地起诉要求张女士返还同居期间支付的转账和彩礼,这无疑让陪伴其四年之久的刘女士心寒。那么,从法律上讲,面对刘先生要求返还转账和彩礼的行为,到底能不能获得支持?目前,我国法律对非婚同居关系并不认可,张女士和刘先生虽然同居四年,但在法律上也仅是恋爱关系,对于恋爱期间双方的财物属个人所有。

  1、对于刘先生提出的微信、支付宝等转账,张女士亦指出该部分费用已经在两人日常生活中花费,并且自己的个人钱财在生活中也由两人花费,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2、对于刘先生所支付的彩礼,虽然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应予支持。但是,还需要考虑到双方在同居期间造成张女士流产5次,给张女士经济、身体遭受的巨大损失。

  所以,对于彩礼是否返还,返还多少,还需要看双方在同居期间的付出,根据《民法典》第六条的公平原则,应予以充分考虑。对于张女士和刘先生的诉讼,法院已作出判决,一审判决张女士返还刘先生彩礼15000元,驳回其他诉请。刘先生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后,希望每位女孩子在恋爱期间都要保护好自己,自尊自爱,否则遇到渣男将追悔莫及。

  延伸阅读:

  妻子4年未孕,男子起诉离婚并退彩礼,理由:做父亲权利被剥夺

  江西高安,王某和李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进一步发展之后,二人准备结婚,王某家人在李某家支付了小钱3万元,购买了三金,以及大钱10万元。

  随后,二人举行了婚礼仪式,并在民政局登记结婚,起初,二人都很恩爱,二人也一起出去打工,且一起努力赚钱。

  但时间一天天过去,李某却一直没有身孕,王某也带着李某到处求医,并想着做试管方式受孕,但是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一直以来,双方因为怀孕的事情,感情也出现了裂痕,一直为此吵架,就在今年,王某选择离婚,但是李某不同意,王某就起诉李某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10万元。

  王某认为,李某一直不孕,自己做父亲的权利被侵害,法官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调解,李某也觉得自己不孕,感到卑微,当庭也选择了同意离婚,后要求王某支付其共同财产4万元。最终王某放弃李某退还彩礼的诉请。

  李某应该退还王某彩礼吗?能够返还彩礼的方式就三种,举办结婚仪式未领证;领证未同居生活;未领证同居生活的。在这个案件中,李某和王某已经领取结婚证,且生活在一起四年,那么已经不具备返还彩礼的条件,即使李某不能怀孕,也不是退还彩礼的法定条件。

  如果王某反悔,怎么办?如果王某反悔,不服该调解书,那么,王某只能选择申请再审,不能上诉,但即使申请再审,调解书并未对王某权益造成损害,最终,可能再审立案审查都不能通过。有些评论,确实是气人,说什么彩礼是给孩子的补偿,不能生孩子,自然要退彩礼了。对这个热点事件,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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