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抚养费,武汉一男子竟将5岁儿子告上法庭,网友:就这还能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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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抚养费,武汉一男子竟将5岁儿子告上法庭,网友:就这还能二婚?

来源:北痕旧梦 发布时间:2022-09-26 09:30

  【导读】“因不满每月2200元抚养费,武汉一男子将5岁儿子告上法庭。”近日,武汉市司法局公布的一则案件在网上引起热议。

  据武汉市司法局发布的案件详情,2017年11月23日,小尹不满1岁时,他的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民事调解书中约定,小尹由其母抚养,其父应每月向小尹给付抚养费2000元,自小尹3岁起,抚养费增加至每月22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另外,小尹的教育费及医疗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小尹的父亲于2020年9月17日再婚,且再婚配偶已怀有身孕。今年4月2日,小尹父亲以疫情期间收入减少以及再婚再育需抚养照顾的人数增加为由,将5岁的小尹告上法庭,要求将每月支付给小尹的抚养费调整为每月1000元。无奈之下,今年4月21日,小尹母亲对尹父起诉小尹要求降低抚养费的案件申请法律援助。

  经了解,小尹的父亲与其母亲就职于同一国有控股单位,小尹母亲每月收入3000-4000元,而尹父收入稳定,未受疫情影响,且小尹的学费、医疗、生活费等实际开支远远高于每月4000元。此外,据小尹母亲透露,两人离婚后,尹父很少来看望小尹,有时抚养费还一拖再拖,甚至有一次尹母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5月12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法援律师就尹父的诉讼请求,提出了答辩意见。第一,本案抚养费金额是法院调解书确定,根据调解书记载尹母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方面进行了较大的让步,该离婚案件对身份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综合性的处理,现尹父提出单独要减少抚养费,违背了诚信原则,也势必会加重尹母的负担。

  第二,尹父未提出其收入减少的证据,其就职于国企,收入稳定。第三,根据尹母提出的证据,可以有效证明小尹每月学费、医疗费、生活费等实际综合支出高于4000元。第四,尹父提出其再婚,但是其孩子并未出生,且再婚再孕是主观选择非客观原因,不能因为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加重尹母的负担,降低小尹成长的生活质量。

  8月16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驳回尹父要求降低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此案件一发布,引起不少网友讨论。不少网友都在为小尹抱不平。“孩子这辈子第一次被告竟然是自己的父亲”甚至有网友表示:“这样的父亲,老了可以不养他吗?”“就这还能二婚呢”“没钱养孩子有钱再婚?”对此,你怎么看?

  延伸阅读:

  父母离婚11年,生父只给过4700元抚养费!北京男子起诉生父

  男青年小刚的父母已经离异11年了,但父亲这些年来只支付过小刚4700元抚养费。因为身患先天性疾病,生活难以为继,21岁的小刚只好将父亲告上法院,除了要求父亲支付拖欠的抚养费之外,今后每月还要继续抚养费。父亲以小刚年满18周岁为由拒绝支付,已经成年的小刚还能要来钱吗?

  小刚的父母于2011年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小刚由母亲抚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直至小刚独立生活为止。但两人离婚后,经营着公司的李某仅仅支付过4700元抚养费。

  小刚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已经历过一次手术,目前仍需二次手术,原本在读高中的他也不得不休学等待治疗。如今,小刚虽已年满18岁,但因病不具备正常的劳动能力,也没有收入来源。为了维持正常生活,他诉至法院,要求父亲支付之前十年间的抚养费,此后每月以2500元的标准继续支付抚养费。

  一审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除判令李某支付小刚此前十年间的抚养费10万余元之外,今后每月还需支付1200元抚养费。一审宣判后,李某不服提起上诉。李某认为小刚已年满18周岁,无需他支付抚养费。为了应对二审诉讼,小刚向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依法为小刚指派律师代理诉讼。通过详细阅读卷宗,法援律师仔细了解了案件事实,并准备了充足的证据。

  首先,小刚的在校证明和休学证明能够证明小刚虽已21岁,但仍未完成高中教育,李某应当支付医疗费、教育费、生活费等费用;第二,李某的企业经营信息能够证明李某经济条件良好,具备负担能力;第三,小刚病情的病历材料,证明小刚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已经历一次手术;最后,从小刚主治医生与小刚母亲的微信聊天截图可见,小刚仍需二次手术,且二次手术花费巨大。

  经过律师充分的诉讼准备和有理有据的答辩,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小刚父亲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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